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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股份(600395) - 盘江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盘江股份盘江股份(SH:600395)2025-07-21 18:00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工作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8]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8] 工作规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及窗口期避免接待特定对象调研[13] - 特定对象来访需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函》[13] - 不得向特定股东及其关联人选择性私下提前披露内幕信息[15]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能力并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17] - 与投资者沟通应做到精通业务、热情耐心、平等对待[17] - 应本着严谨、求实原则开展工作[18] 专业支持 - 必要时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指导投资者关系管理[18] 承诺事项 - 承诺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与指定人员以外人员沟通问询[22] - 承诺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及衍生品种[22] - 承诺在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前知会公司[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