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600395) - 盘江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人员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7]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投票,必要时通讯表决[12] - 决议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