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2名,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并任命,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4][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未达规定人数2/3前暂停行使职权[5]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9] - 至少每年与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9]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8]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2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保证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不受此限制[19] - 会议应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一名委员每次只能接受一名其他委员的委托[24] - 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37] - 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40]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传真签字等[41] -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2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资料、监管公司财务申报制度等[8]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12]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16] - 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资料,对内部控制制度出具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14]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监督整改情况[14] - 所作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40]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16]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5] 其他规定 - 细则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4] - “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等特定亲属[31] - 内部审计人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人员、中介机构、外部专家等列席[26] -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等多项内容[28]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由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31]
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