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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
卧龙电驱卧龙电驱(SH:600580)2025-07-21 18: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委员选举 - 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经董事会1/2以上同意当选[4] 主任委员 - 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由提名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5] 任期 - 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人数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原委员仍履行义务[5] 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变动建议[7] 会议要求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原则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保证2/3以上委员出席可随时通知[14] 选任建议 - 董事等选任时,提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2] 其他权力 - 有权委托猎头公司协助找候选人,费用公司承担[10]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生效时间 - 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