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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30090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汇创达汇创达(SZ:300909)2025-07-21 18:45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297.2979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5] 股东与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39] - 董事执行职务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9]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4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2]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5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8] - 公司当年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59]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59] 报告与制度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5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6] -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