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300909)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6] 交接与义务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完成移交并签确认书[11] - 忠实义务离任后三年有效[15]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违规追责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7] - 异议者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20] - 制度制定于二〇二五年七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