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603773) -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审议标准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决定[8] - 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的投资由董事长决定[10] 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与研究[11]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项目实施主要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并汇报进展[1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效益评估、筹措资金等财务管理工作[10] - 审计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计[1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信息披露[11] 投资管理 - 加强对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15]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应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情况[16] 资产处置与项目终止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需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董事长批准[20] - 投资项目终止应按规定对被投资单位进行全面清查[20] 报告与监督 - 财务部应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项目实施情况[22] - 审计部监督检查投资业务相关岗位与人员设置等多方面情况[23] 责任追究 - 对造成公司对外投资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