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11]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12]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担保、资助除外)由董事长审查批准[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担保、资助除外)由董事长审查批准[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资助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15]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1] 担保规定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关联人名单管理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每年上下半年各向董事会出具关联人名单确认文件,变更10日内告知董秘[26] 交易标的审计评估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审计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不超六个月[23]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不超一年[23]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4] - 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4] - 年报和半年报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4] 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7] - 连续十二个月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8] 特定交易豁免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履行相关义务[21][25] 审议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28]
金禄电子(3012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