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发生时应于两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股东会会议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22]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列席股东会会议,至迟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两小时书面请假[29] -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五分钟,针对同一议案发言原则上不超两次[35] 决议相关规定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董事的候选人得票数应超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38] - 全体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决定相关股东是否回避[41] - 普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特殊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2]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54]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决议[54]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5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60] - 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股东个人支出自行承担[61][63] - 公告等信息披露内容需在符合规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65]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68]
金禄电子(3012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