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3012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7月)
董事规范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包括公平对待股东等[5] - 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私开账户存储公司资金[11] - 董事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保密工作[11] - 董事保证报告和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通报重大信息时告知董事会秘书[11] - 董事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应报告核查,必要时向深交所报告[13] - 董事获悉控股股东特定情形应报告并督促公司披露信息[13] - 董事获悉控股股东资信恶化应关注关联交易情况[14] - 董事及时阅读核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不符时提请纠正,不纠正则报深交所[16] - 董事买卖本公司股票应知悉禁止交易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交易[16] - 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半数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1] - 董事会审议为特定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董事关注其他股东出资情况[26] - 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33] 高级管理人员规范 -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得擅自变更等[43] - 高级管理人员预计业绩异常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43] - 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或拒绝[4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时生效[4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股东减持及董高买卖股份披露情况,违法违规及时报告[45]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财务负责人加强财务流程控制,定期检查资金和资产受限情况[45] - 财务负责人监控资金进出与余额变动,异常时采取措施并报告[45] - 财务负责人拒绝控股股东侵占公司利益指令并报告[47] 规范生效与修改 - 本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