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3012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成为候选人时需报告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董事会秘书管理数据并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3] - 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董高人员需在规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5] 减持规定 - 董高人员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5] - 减持区间内公司重大事项,已披露未完成减持计划需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6][7] - 减持计划完毕或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完成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也需公告[7] - 董高人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持有总数25%[7] - 董高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年内增加,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2] 股份锁定 - 深交所可锁定涉违规交易董高人员名下公司股份[14] - 董高人员离任申报后6个月内,其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将被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6] 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高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6]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董高人员离职半年内、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8] 增持要求 - 董高人员披露增持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9] - 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