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3012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确定[6]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5]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15] 会议规则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 独立董事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3] - 表决方式为记名填写表决票,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5] 其他事项 - 非现场会议董事会秘书三小时内通知表决结果[25]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7] - 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27] - 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8]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说明情况、自行回避表决[29][30]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无利害关系委员重新表决[30] - 会议审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31]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31]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