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5]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2]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需提前提交授权委托书[22] - 会议表决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5] 决议相关 - 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违规,利害关系人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董事会申请撤销[4]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8] 会议记录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议需制作会议记录,出席成员和记录人员要签名[27] - 会议记录至少包括会议召开信息、出席人员、表决规则等内容,保存期限为十年[28]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案有利害关系应说明情况并自行回避表决[31] - 其他委员认为利害关系不产生显著影响,有利害关系委员可参加表决[31] - 董事会认为有利害关系委员参加表决不适当,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31] - 会议应在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情况下审议并决议[3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32]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情况[33]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4] - 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9]
金禄电子(30128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