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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德联集团德联集团(SZ:002666)2025-07-21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补选要求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12]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专门委员会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3]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3] 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披露异议[17] - 会前可与秘书沟通,董事会应反馈落实情况[17] 公司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3]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并保存10年[24]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履职支持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5]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5]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生效时间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