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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德联集团德联集团(SZ:002666)2025-07-21 19: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十日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8] - 通知应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11] - 股权登记日与现场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2]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召集人发布提示性公告需在股权登记日后三个交易日内、网络投票开始前[13]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9]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19]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20] - 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十一项事项逐列表决[20] 决议相关规定 - 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3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24]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4] 争议处理 - 相关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法院判决前执行决议[25]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5]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内容不一致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7] - 本规则自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施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