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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德联集团德联集团(SZ:002666)2025-07-21 19:0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由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9]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金额履行审议程序[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14][21] - 普通决议由出席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16][1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须公告披露[19]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通过子公司提供借款[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 5种关联交易可免按规定履行义务[22] - 特定情况发生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程序,但需信息披露[23] - 办法受中国法律约束,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