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当升科技(30007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当升科技当升科技(SZ:300073)2025-07-21 19:01

利润分配政策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0]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或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或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12] 高送转方案条件 - 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股比例不高于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复合增长率[16] - 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17] 利润分配频率 -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时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8][19] 不进行利润分配情形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20] 利润分配依据 - 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方案,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总额和比例[2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 股利派发时间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中期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7]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调整议案须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低现金分红披露要求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应披露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等内容[30] 股本变动处理 - 报告期结束后至方案公布前发生股本总额变动的,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或转增的股本基数[27] 方案调整原则 -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方案调整原则的,按“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原则披露分配、转增比例[30]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30] 独立董事意见 - 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意见及理由[3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发表意见并督促改正[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