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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生物(000504) - 南华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南华生物南华生物(SZ:000504)2025-07-21 19:15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30,023,098股,全部为普通股[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8,137,553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3,914,912股,占比49.86%[4] - 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4,222,641股,占比22.40%[4] -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00,000股,占比3.69%[4] - 香港晶裕发展有限公司、澳门雄昌发展有限公司各持有3,500,000股,占比均为3.24%[4] 财务资助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起诉[6]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3]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案[13]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20]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9]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直至秘密公开仍有效[1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3]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可采取现金或现金与股票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6]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0]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变更为“股东会”[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