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时可用口头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发出,临时会议变更需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董事认可[13]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5]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相关内容,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董事会审批权限 - 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等标准的事项[5] - 审议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6] - 审议决定信贷额度、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且绝对金额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事项[7] - 审议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30%的交易事项[7] - 审议批准单项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500 - 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7] 董事会决议相关 - 会议议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内容议案[29] - 审议授权议案需对授权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审慎判断[23] - 决定对外担保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确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29] - 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公司应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6] 会议形式与表决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召开[19] - 决议采用举手表决、口头表决或投票表决,一人一票[25] 其他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40]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决议和记录签字确认,不签字又无说明视为同意内容[34]
*ST生物(000504) - 南华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