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530.0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56%[2][8] -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79.1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03%,占授予总额的90.40%[2][8] - 2025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50.90万股,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3%,占授予总额的9.60%[2][8]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4月21日,授予167.50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3.42元/股[4] - 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月2日,授予16.85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3.42元/股[4] 激励对象相关 -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85人,占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人数的14.44%[10] - 董事长高伟荣等6人各获授2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3.77%,占公司总股本的0.21%[12] - 核心技术人员闫虎祥等2人各获授6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13%,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2] 时间安排 - 2024年5月31日,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股票上市流通[4]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7]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否则对应股票失效[18] 归属比例与时间 -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归属时间分别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24 - 36个月、36 - 48个月[20]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期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归属比例均为50%,归属时间分别为首次授予日起24 - 36个月、36 - 48个月[20][21] 价格相关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9.26元[25] -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20、60、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每股38.52元、35.83元、33.89元、32.28元[26] - 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述均价较高者的50%[26]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预留部分为2026 - 2027年[32] - 2025 - 2027年各归属期有相应营收和扣非净利润增长要求及对应归属系数[32]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后授予,有不同业绩考核要求[33] 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档,对应归属比例100%、100%、80%、0%[36] 费用摊销 -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8885.40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1936.04万元、4606.55万元、1760.22万元、582.59万元[51]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授予和归属条件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29][30][31] - 公司发生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31] -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不可递延[36]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9]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并完成登记等程序,否则终止计划,未授予股票失效,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40] - 预留部分须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4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有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公式[43][44][45] - 2025年7月19日对首次授予的479.10万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标的股价为38.41元/份[49] - 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历史波动率分别为38.77%、31.98%、29.01%,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34%、1.40%[49][50] - 公司具有对本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54]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代扣代缴激励对象相关税费[54] - 激励对象应按公司岗位要求尽责,资金来源为自筹,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有诸多限制[55][56] - 公司与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发生争议或纠纷,先协商、调解,60日内未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5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归属[58] - 公司拟在当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变更股票激励方案,不得降低当年行使权益的条件[5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59] -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5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59] - 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或公司合并、分立仍存续,激励计划不变更[60][61] - 公司控制权变更且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或公司合并、分立不再存续,由股东大会决定计划是否变更[6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6种情形,失去参与资格[61] -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未归属股票作废[62][63] - 激励对象退休未被返聘,当年达条件的未归属股票可归属,其余作废[64]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权益按原程序办理,董事会可决定免个人绩效考核[64]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股票由继承人继承,按原程序办理归属,董事会可决定免个人绩效考核[65]
赛恩斯(688480) -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