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30148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8] 内部审计报告频率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和次一年度计划[14]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报告结果[20] 内部审计检查频率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业绩快报审计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1]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流程 -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或财务顾问核查并出具意见[25] 非标准审计报告处理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5]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25] 内部审计管理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27] 违规处理 - 对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行为,审计部向董事会提处分建议[27] - 内部审计人员谋取私利,董事会给予处分、追究责任[36]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