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30148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 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总裁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中总裁指《公司章程》中的经理。 第四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信、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