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3014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3] - 特定受谴责或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7] 聘任与解聘规则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8]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9][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其他规定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10]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指派人员联系交易所[1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