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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模具(00299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瑞鹄模具瑞鹄模具(SZ:002997)2025-07-21 21:00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3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6] - 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认购股份7425万股,持股比例55%[5] - 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700万股,持股比例20%[5] - 江苏毅达并购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购股份2700万股,持股比例20%[5] - 芜湖艾科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认购股份675万股,持股比例5%[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持有总数比例不得超50%[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主体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1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3]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6人)等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会[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人员任职与职责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35]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6]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49]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47] 其他 -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