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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瑞鹄模具瑞鹄模具(SZ:002997)2025-07-21 21:0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瑞鹄汽车模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