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002997)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