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000878)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就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的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事宜进行核查,并出具 本《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 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