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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迪威迅迪威迅(SZ:300167)2025-07-21 21:02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884.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6055.00万股的8.00%[6][25] - 首次授予2307.5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6][25] - 预留576.8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6][25]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1人[7]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3元/股[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30] 激励对象相关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含4名中国香港人员,预留授予对象12个月内确定[21] - 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包括法律和职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9][20] - 黎真妙、马晓琪、马玉樑各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7%,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28%[26] - 许黄慕怡获授33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44%,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92%[26] - 其他核心骨干及员工获授1677.52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8.16%,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4.65%[26] 授予及限售相关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激励计划终止[31][66]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4]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34]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34] 考核目标相关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44] - 2025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A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增长率不低于12%[44] - 2025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A2: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增长率不低于8%[44] - 2025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A3: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增长率不低于6%[44] - 2026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A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增长率不低于18%[44] - 2026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A2: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增长率不低于12%[44] - 2026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A3: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增长率不低于8%[44] - 业绩完成度A≥A1,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A2≤A<A1,比例为80%;A3≤A<A2,比例为70%;A<A3,比例为0%[46] 费用及调整相关 - 2025年8月初授予激励对象权益,首次授予预计摊销总费用5872.64万元,2025年1835.20万元、2026年3181.01万元、2027年856.43万元[59]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等[5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等[52][53]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由董事会审议,需律师出具专业意见并披露[54] 审议及实施相关 - 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含)以上通过方可实施[63]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满足授予条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4]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且有情形限制[70] - 公司出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或激励对象出现第八条规定情形,终止激励计划[70]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71] - 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草案[71][72] 其他 - 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15] - 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