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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恒汇(301678)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新恒汇新恒汇(SZ:301678)2025-07-21 21:1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人")作 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新恒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 号)文件 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88.8867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2.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657.75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8,461.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1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