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注册,12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900万元[7] - 设立时发行股份938万股,罗志强和罗胤豪各认购469万股,持股比例均为50%[13] - 已发行股份数为169000000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可触发回购[19]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提起诉讼[31][32]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的交易需股东会审议批准[40]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2]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2]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8][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5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1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7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85]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总人数的1/3[8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批准[8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88]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的财务资助事项,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8][89]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8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0]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决定不超5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事宜[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6] -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满足条件时积极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至少1次[11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18]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3] - 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议1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23]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5]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6]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3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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