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审计委员会同意应五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9]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1]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在会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主持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7]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7]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17] 投票制度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投票权相关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表决计票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21]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包括种类数量、发行方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回购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7] 决议撤销与保存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2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损害其合法权益[2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本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3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32]
西部黄金(601069) -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