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7]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2][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4]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8][1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19][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2]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4]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 两名以上书面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5]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独立董事其他职责 - 股东或董事冲突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21] - 特定情形及时向交易所报告[21]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西部黄金(601069) -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