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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SH:600120)2025-07-22 17: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等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7]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作[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知情人登记管理[2]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10] - 要求知情人签署保密承诺函[10] - 组织填写并汇总知情人登记表[10] 重大事项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向交易所报送档案信息[11]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13] 档案保存与违规处理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4]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监管机构[16] - 知情人违规按制度处分,非内部人违规提请处罚[17] 办法相关 - 办法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9] - 办法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签署承诺函并遵守保密义务[24] - 知情人配合填写登记表并及时报备[24] 记录方式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记录知情人档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