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764.95万元人民币[3]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为73,027.77万元,2023年为64,412.74万元,2022年为67,715.42万元[6]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5.34万元,2023年为7,807.91万元,2022年为9,327.87万元[6]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2023年为0.46元/股,2022年为0.60元/股[6]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0%,2023年为7.51%,2022年为12.84%[6]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17.21万股,占股本总额20,764.95万股的1.05%[4] - 首次授予不超过200.72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2.41%,占股本总额的0.97%[4] - 预留16.49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7.59%,占股本总额的0.08%[4]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约占2024年末公司全体职工人数的2.61%[16] - 激励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0%[1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8] - 副总经理顾海平获授限制性股票33.45万股,占授予总量15.40%,占公司股本0.16%[19] - 副总经理邵业伟获授限制性股票29.87万股,占授予总量13.75%,占公司股本0.14%[19] - 财务总监周红云获授限制性股票20.31万股,占授予总量9.35%,占公司股本0.10%[20] -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8人)获授限制性股票117.08万股,占授予总量53.90%,占公司股本0.56%[2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6.49万股,占授予总量7.59%,占公司股本0.08%[20]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8.37元[22]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6][48]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29][49] - 限制性股票授予需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解除限售也需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30][33][3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37]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37]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38]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38]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39] - 考核评级A、B、C、D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50%、0[4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45]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程序,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46] - 公司不得在特定期间授予限制性股票[47]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解除限售期及比例与首次授予一致[49]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50][51]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52]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53]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54][55]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57]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58]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59]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4]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7]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67] -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5种情形时,激励计划即行终止[78] - 公司出现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时,激励计划正常实施[79]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或解除限售条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应返还已获授权益[79] - 若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取消某一批次/多个批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终止计划,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80]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相应股票[69] - 公司应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应保证合法合规[74]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现金分红[7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协商解决应诉讼解决[8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且有禁止情形[8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90] - 公司终止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92] - 2025年8月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0.72万股限制性股票[9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1647.89万元[95] - 2025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357.04万元[95] - 2026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851.41万元[95] - 202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329.58万元[95] - 202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109.86万元[95]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