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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日报· 2025-08-02 06:10
股权激励计划公告 -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2] - 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职务及任职文件等材料 [3]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六种情形 [5] -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相关人士 [5] 监事会核查结论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
恒兴新材(60327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8-01 17:15
1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2025 年 8 月 8 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目 录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5-08-01 16:01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实施 2025 年股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
恒兴新材(603276) -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7-24 15: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产生投资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 万元购买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结构性存款(公告编号:2024-041),截至目前 公司已收回本金 6,00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103.22 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7-22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764.95万元人民币[3]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为73,027.77万元,2023年为64,412.74万元,2022年为67,715.42万元[6]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5.34万元,2023年为7,807.91万元,2022年为9,327.87万元[6]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2023年为0.46元/股,2022年为0.60元/股[6]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0%,2023年为7.51%,2022年为12.84%[6]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17.21万股,占股本总额20,764.95万股的1.05%[4] - 首次授予不超过200.72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2.41%,占股本总额的0.97%[4] - 预留16.49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7.59%,占股本总额的0.08%[4]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约占2024年末公司全体职工人数的2.61%[16] - 激励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0%[1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8] - 副总经理顾海平获授限制性股票33.45万股,占授予总量15.40%,占公司股本0.16%[19] - 副总经理邵业伟获授限制性股票29.87万股,占授予总量13.75%,占公司股本0.14%[19] - 财务总监周红云获授限制性股票20.31万股,占授予总量9.35%,占公司股本0.10%[20] -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8人)获授限制性股票117.08万股,占授予总量53.90%,占公司股本0.56%[2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6.49万股,占授予总量7.59%,占公司股本0.08%[20]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8.37元[22]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6][48]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29][49] - 限制性股票授予需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解除限售也需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30][33][3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37]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37]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38]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38]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39] - 考核评级A、B、C、D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50%、0[4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45]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程序,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46] - 公司不得在特定期间授予限制性股票[47]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解除限售期及比例与首次授予一致[49]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50][51]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52]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53]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54][55]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57]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58]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59]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4]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7]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67] -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5种情形时,激励计划即行终止[78] - 公司出现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时,激励计划正常实施[79]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或解除限售条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应返还已获授权益[79] - 若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取消某一批次/多个批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终止计划,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80]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可对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回购相应股票[69] - 公司应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0]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应保证合法合规[74]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现金分红[7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协商解决应诉讼解决[8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且有禁止情形[8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90] - 公司终止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92] - 2025年8月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0.72万股限制性股票[9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1647.89万元[95] - 2025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357.04万元[95] - 2026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851.41万元[95] - 202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329.58万元[95] - 202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为109.86万元[95]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07-22 17:01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217.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5%[7][30][32] - 首次授予不超200.72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92.41%,占公司股本总额0.97%[7][30] - 预留16.49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7.59%,占公司股本总额0.08%[7][30]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11人,约占2024年末公司全体职工人数2.61%[26] - 副总经理顾海平获授33.45万股,占授予总量15.40%,占公告日公司股本0.16%[31] - 副总经理邵业伟获授29.87万股,占授予总量13.75%,占公告日公司股本0.14%[31] - 财务总监周红云获授20.31万股,占授予总量9.35%,占公告日公司股本0.10%[31] - 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8人获授117.08万股,占授予总量53.90%,占公告日公司股本0.56%[31] 激励计划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8][33] - 首次授予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9][36] - 若预留部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披露后授予,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10] 授予价格及费用 - 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8.37元/股[8][42][44] - 2025年8月首次授予需摊销总费用1647.89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357.04万元、851.41万元、329.58万元、109.86万元[69]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以2024年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54] - 2026年营业收入以2024年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54][56] - 2027年营业收入以2024年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54][56] 实施条件及规定 - 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72] -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3] - 公司应在60日内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75]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76][77] 调整与回购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按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61][64]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或加利息回购注销[51][93]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96][98]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5-07-22 17:01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7.21万股,占股本1.05%[1] - 副总经理等获授一定数量股票及占比[1] - 8名骨干共获授117.08万股,占总量53.90%[1] - 预留16.49万股,占总量7.59%[1] - 激励对象有相关限制及确定时间[1]
恒兴新材(60327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22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成立,注册资本20,764.9497万人民币,2023年9月25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12] 股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17.21万股,占股本总额1.05%[18] - 首次授予不超过200.72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92.41%,占股本总额0.97%[18] - 预留16.49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7.59%,占股本总额0.08%[1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1] - 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8.37元,预留部分同价[26][27] - 首次授予限售期为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28][30]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解除限售比例为50%、50%[31]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各年营收或净利润有增长要求[35]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级A、B、C、D时,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50%、0[38]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约占2024年末职工人数2.61%[48] 会议与程序 - 2025年7月2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3][44]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需董事会通过,之后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授予价[42] - 出现调整情况,董事会审议,律师出意见,通过后披露[40][4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资助[51] - 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各方利益[52] - 监事会等认为激励计划利于公司,不损害股东利益[52] - 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董事无需回避表决[53]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7-22 17:01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考核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7] 业绩考核条件 - 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可解除限售[7] - 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可解除限售[7] - 2027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可解除限售[7] 预留部分考核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前授出,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出,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8] 个人考核与权益 - 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A、B、C、D时,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50%、0[10] - 激励对象有权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了解考核结果[13] 考核结果处理 -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沟通,10个工作日内复核[13] - 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归档保存[14]
恒兴新材(603276) -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25-07-22 17:00
征集人及时间 - 征集人鲍旭锋为现任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兼任,未持股[4][5] - 征集投票权时间为2025年8月4 - 5日9:30 - 11:30、13:30 - 17:00[5][13] 股东大会 - 现场会议2025年8月8日10点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8] - 地点为江苏省宜兴市青墩路1号[9] 征集相关 - 议案有《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三项[9] - 对象为2025年8月1日登记在册并办手续的全体股东[12] 委托投票 - 按格式填委托书,备妥文件在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13] - 联系地址在江苏宜兴,收件为证券事务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