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003037)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投资规定 - 五类情形不适用于相关制度,含购买超总股本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3] - 风险投资资金用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5] 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多项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披露要求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0] 管理安排 - 风险投资交易账户由投资部门管理,资金账户由财务部门管理[16] 其他事项 - 独立董事可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