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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0030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三和管桩三和管桩(SZ:003037)2025-07-22 17:16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 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