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0030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三和 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