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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00303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三和管桩三和管桩(SZ:003037)2025-07-22 17:16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 拟提交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