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0030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 投资者良性关系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诚信度和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 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体现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 出现以下情形: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