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003035) -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 司治理运作,确保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 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董事会 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方电网 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把握功能定位,忠实履职尽责,维护股 东和公司利益、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 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第三条 公司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董事会 应当维护党委在公司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第四条 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 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 策、防风险,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公司重大问题 的决策权,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 1 — 第二章 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议事决策的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治理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