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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003035) -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网能源南网能源(SZ:003035)2025-07-22 17:3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会议计划需在上年年底前确定[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9] 提案与通知 - 定期会议提案需提前30日、临时会议需提前20日送交董事会工作部门,涉法审查提前5个工作日送法律部门[6]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送达,临时会议需在会议召开前5日送达,紧急时不受此限[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3日会议日期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10] 出席与委托 - 董事需在会议召开3日前告知是否出席及是否本人出席[1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3]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普通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特别决议需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2]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3] 决策与程序 - 董事会决策程序包括拟定方案、沟通酝酿、会前研究、会议讨论[16]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可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董事可表示同意、反对、弃权,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20] 档案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28] - 董事会授权对象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30] - 董事会违规决策或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后果应追究责任[32] 其他规定 - 本规则经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5] - 本规则如与新出台法律等规定不一致,以后者为准[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形成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