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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003035) -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南网能源南网能源(SZ:003035)2025-07-22 17:3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南方电网综合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完 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 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经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可以依法向董事会授权,但 不得将法定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董事会拟向其 他治理主体转授权的,应当事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 1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加强对授权事项的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