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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光明肉业光明肉业(SH:600073)2025-07-22 18: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董事会职权 - 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有权在2亿元以内行使出售、收购资产等职权,超过2亿视为重大事项[5] - 董事会有权审议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超2亿或3000万以上且占比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各委员会情况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9]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召集人[10]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定期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出[14][15][17][1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提案决议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25][3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及修改[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