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买卖确认与申报 - 公司应在接到买卖通知次日起5个交易日内发确认书,获准买卖有效期不超5个交易日[8] - 新任董高人员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9] 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9] 申报时间要求 - 董高“首次申报”需在有关事件发生后10个营业日内送交通知存档,其他有关事件申报在3个营业日内[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A股股份不得转让[11] - 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期间,董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12]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上年末名下及信用账户内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4] 减持规定 - 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公告[12] - 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应披露进展[13] - 减持计划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情况,未实施完毕在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13]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情况[15] 买卖禁止期间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60日或30日内等多个期间,董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5] 其他规定 - 公司通过章程规定更严股份转让限制应及时披露并管理[16] - 董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董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相关制度自动失效[19]
龙蟠科技(603906)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