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603906)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5] - 证券事务部是登记备案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属内幕信息[7]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报送与保存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1]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3] 信息处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证券事务部[14] - 证券事务部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内容真实性[15] 保密与责任 - 全体董事等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17]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谋利[17] - 控股股东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股价异动及时告知[19]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0]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并追究责任,报送监管机构[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