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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603906)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龙蟠科技龙蟠科技(SH:603906)2025-07-22 18: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6]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资格[9]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协助制订技能表[9] - 选任前一至两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可由成员或秘书提议召开,提前三日通告[16] - 议程及文件提前三日提交,独立董事需出席或书面委托[16][17]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及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3]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18] 其他规定 - 委员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可能回避表决[20] - 董事会可撤销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表决[21] - 委员闭会可跟踪董事和高管工作,有权查阅资料[23] - 主席出席年度股东会并准备答问[25]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含义相同[27] - 细则未尽按上市地规定执行,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