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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603906)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龙蟠科技龙蟠科技(SH:603906)2025-07-22 18: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由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6]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职责[9][10]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1]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1] 检查与报告 - 成员每年对薪酬相关方面检查并提交报告[11] 工作组与会议 - 下设工作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资料[13] - 至少每年开会一次,会议通告提前三日发出[15] - 议程及支持文据提前三日提交[15] - 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资料保存与披露 - 会议记录及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6] - 年报披露薪酬政策、高级管理人员酬金详情等[19] 其他规定 - 委员会主席出席年度股东会并回答提问[21] - 细则“独立非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含义相同[23] - 细则未尽事宜按上市地规定执行[24] - 委员会公开职权范围[2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