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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603906)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龙蟠科技龙蟠科技(SH:603906)2025-07-22 18:31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7]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部分对外担保行为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四种情况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需在规定时间作出反馈并发出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3]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提案与表决 - 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应说明详情,需评估的应在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结果[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投票与选举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4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举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42] 会议程序与记录 - 股东会按程序依次进行,由董事长主持,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需作报告[34][36][3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7] 决议实施与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49] 股东权利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5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