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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 -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佳云科技佳云科技(SZ:300242)2025-07-22 18: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34,555,224股,全部为普通股[4] - 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Jiayun Technology Inc.[2]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等[3] 章程及规则修订 - 公司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订[1] - 将“总经理”名称统一修订为“经理”,“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表述统一修订[1] 法定代表人及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经理,辞任经理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1]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1][42][4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直接诉讼[9][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 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交易等侵占公司资金资产,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16]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6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1]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61]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76]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7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6]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