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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佳云科技佳云科技(SZ:300242)2025-07-22 18:46

交易审议 - 董事会需审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五类交易,部分绝对金额需超3000万元或300万元[5]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7] - 提案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有五类[7] 临时董事会会议 - 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包括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11] - 1/3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提议时董事长应召集[12] 董事会职权 - 行使职权超股东会授权范围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专门委员会 - 应设立审计委员会,可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等[9] 会议通知 - 证券事务部收到提议和材料后2日内转交董事长[13]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通知,临时会议原则提前5日发通知[1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5]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委托[17] 董事出席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8]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1/2需披露[18] 控股子公司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50%的为控股子公司[21] 董事审议 - 审议授权事项应关注范围和风险[19] 会议表决 - 实行1人1票,记名投票[22] 关联交易审议 - 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3] 提案表决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4] 利润分配 - 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决议后再出正式报告[25] 会议档案 - 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7] 规则实施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原规则废止[27]